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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放消費券與刺激國內消費 本文同步發表於《全民話頭條

首先,應該表示非常高興,政府終於在不景氣的情況中,對於零售市場的問題表示關切,並且也提出了一套具體的做法。對於零售業而言,當然絕對是站在歡迎的立場。不過在此也希望藉著本文激盪出一些社會氣氛,希望能真正刺激出實質的消費成果。

 

一般來說,社會表現出零售暢旺的氣象通常是在歡樂的氛圍之中,例如歐美的聖誕節及中國人的過年等歡樂節期時段。今年九月以後所出現的民間消費額的急 凍現象,固然一方面是因為金融及股票市場表現不佳,整各社會出現明顯的經濟不景氣現象;其實另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因為陳前總統涉及弊案事件引爆之後,整 個社會被一連串的對立活動,營造出一股不安的氛圍所造成的結果;不景氣加上不安,民間消費意願自然就會下降。

 

因此如果政府的政策是為了要刺激民間消費,那發放消費券祇是解決問題的其中一環而已,換句話說消費券只是提供了民間可以有能力消費的一顆引爆彈。政 府絕對不可能希望投入五、六百億經費,而所得到的效果就僅止於五、六百億甚至更少(因為可能真的就有少數人不會拿出來使用)。為了希望能夠刺激出更大的效 果,政府甚至於社會各界就應提出一些配套的做法,以協助營造刺激消費的氛圍。

 

說到營造刺激民間消費的氛圍,大家高興是很必要的條件,如果在民眾拿到消費券的同時,又造成有些人很高興而有些人很不爽的明顯對立氣氛時,整體消費 的歡樂氛圍就會被明顯的破壞掉。基於這點理由,我個人比較反對發放消費券有「排富」條款的限制,如果多花不了太多的預算,而能達到皆大歡喜的效果,這是非 常值得的做法。因為皆大歡喜就是真正刺激消費的最有利氣氛。

 

除了儘量減少一些莫名其妙的行政限制條件以外,我個人覺得政府與媒體這時候還要多做一些事,就是協助營造一些刺激消費的話題。一個社會在各方面都有 一些領導型的人物,如:政府各部會首長、中央民意代表、工商業界大老闆、演藝名人等,平時他們在各領域內扮演著意見領袖的角色。這些名流平常的收入可以讓 生活不愁吃穿當然是必然的,說實在的我們也沒有過問這些名人消費狀況的權力,不過當政府提出發放消費券的刺激民間消費的政策時,這些意見領袖們這時應該要 站出來做一些領導消費的榜樣。

 

我的意思是政府不應該有「排富」條款,但是這些富人在領到消費券時,自己想到要盡一份刺激消費的責任。老實說,我個人並不樂見這些名流這時候拿著政 府發放的消費券,去購買一些柴米油鹽醬醋茶這類民生用品,因為這是他們平常並不需要去憂慮的正常花費。政府這時發放消費券的目的既是刺激消費,這些名流就 應該真正的拿出來刺激消費,甚是至貼一些自己的錢來做消費榜樣。

 

因此我十分強烈的建議政府與媒體,這時候應該要做到一些鼓吹消費的做法,就是公開或者報導這些富人名流們拿消費券去真正的消費一些什麼商品。這時不 必太在意隱私的問題,因為嚴格來說消費券並不是他們賺來的錢,而他們這時是在替政府盡消費意見領袖的責任而已;這時也不必太在意哪位名人買哪樣商品是在為 哪樣商品做廣告的問題,因為如果所有的名人都這樣做,為一些品牌趁勢打打廣告又何妨呢?政府既然都已經拿出刺激消費的非常措施,大家又何必太在乎一些廣告 嫌疑的枝微末節呢?

 

當然最公平的做法就是設個網頁,把這些名流的消費據實填報,如此就可以沖淡過於集中報導的廣告嫌疑。甚至於我還建議適度公開一些消費小故事,因為這 些小故事其實可以為刺激消費帶來極大了效果。話說:馬總統在當國民黨黨主席時,送了某位政治人物一條某名牌手鍊,結果這條手鍊在國內賣到斷貨,甚至缺貨期 還長達半年以上。其實這才是真正能夠刺激消費的關鍵所在,消費券在普羅大眾可能真的是解其無米之炊的窘境,可是在社會名流就應該起領導消費的實質作用。

 

經濟問題其實並不完全是在解決有沒有的問題(當然有沒有也是很重要的問題),而是在於根本上解決大家拿不拿出來使用的問題。正所謂:「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彭振宇 2008.11.18.      (歡迎媒體引用本文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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